一、冒用他人身份證結婚犯法嗎
在法律層面上,擅自盜用或借用他人身份證件進行婚姻登記是非法行為,相關部門不應當予以認可和支持。
然而,那些采用偽造或虛構身份信息來辦理結婚手續的情況,盡管其婚姻登記本身存在瑕疵,但并不代表婚姻登記機關有權直接撤銷這種登記,而且法院也無法輕易地宣告此類婚姻關系無效。因此,相關當事人必須通過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等合法途徑來解決這類問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二、冒用他人身份證承擔什么責任
冒用他人身份證明以達自身目的的行為無疑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對于這種行為,將面臨包括二百元以上至一千元以下的罰款以及至少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在內的嚴重后果。甚至在某些情況下,該種行為還可能涉及到更為嚴重的法律糾紛,如被關聯為詐騙罪等相應罪名而受到懲戒。在此列舉幾項常見的相關法律法規及罰則:
首先,凡在使用虛假證明文件的情況下編造涉及身份證領取或更換的行為,將會遭到公安部門警示,并處以每人次二百元以下的罰款;
其次,對于將自己的身份證外借或者擅自轉出、轉讓他人的行為,也將會被處以每人次二百元以上至一千元以下的罰款,或者承受至少十日以內的行政拘留;
最后,當任何未經授權的人實施非法扣押他人身份證件時,公安部門將會對其進行制止,并處于每位責任人總共每次二百元以上至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另外,對于涉及購買、售賣以及使用偽造、變造身份證件的行為,警方將以每人次兩百元以上至一千元以下的罰款作為懲治力度,或者給予每人均至少持續十日以內的行政拘留;緊接著,偽造與變造的身份證以及通過欺騙手段獲取的身份證都將由公安部門統一收繳,同時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于那些具備相關職務背景,且在履行職責或提供服務的過程中違反隱私保護原則泄露居民身份證信息的工作人員,無論情節輕重,只要觸犯刑法,均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然而,如果尚未構成犯罪,
公安部門有權對這些人員處以最少十日、最多十五日的行政拘留,同時附帶五千元的罰金;對于涉及此類問題的單位,如果情節嚴重足以達到犯罪標準,同樣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但若尚未成立犯罪,公安部門應對相關負責人與其他直接責任者進行處罰,即給予他們最長十天、最短十五天的行政拘留,并處以十萬元以上直至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以及對所有違法所得進行沒收處理。總之,不論是何種形式的身份欺詐行為,均會遭受嚴厲的法律制裁。《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并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
(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第十八條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
所列行為之一,從事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泄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單位有前款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有前兩款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是社會的基石,是維護社會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正如本文的標題所提出的問題,“冒用他人身份證結婚犯法嗎”,法律不僅是一種規定,更是一種教育和引導。我們應該從法律中學習如何正確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權益,如何維護社會的公正和公平。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實現法治社會的理想,才能真正實現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