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贈送的房子屬于共同財產嗎
婚后所贈房產是否視為共同財產
在婚后接受他人贈送的房產,通常情況下都將被視為夫妻間的共有財產,然而在此類贈與協議之中,如果明確規定該房屋僅歸屬某一方單獨所有,這一情形將會獲得例外處理。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范圍以婚姻關系持續期間所取得并經相關法律法規確認的財產為準,這些財產將被確認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擁有所有權,而對于這些共同財產,夫妻雙方享有同等的處置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
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婚前購買的房產婚后如何進行分割
婚前購買的房產,若登記在一方名下,通常屬于該方的個人財產。但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權要求分割。
具體分割方式為:先算出共同還貸部分及其對應的增值部分,這部分一般由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判決。一般會考慮出資比例、房產增值等因素來確定分割比例。
若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平均分割。
總之,婚前房產婚后的分割要綜合考慮多種因素,以公平合理為原則。需注意的是,具體情況可能因各地法律規定及案件細節而有所差異。
三、婚前財產婚后贈與是否屬于共同財產
婚前財產婚后贈與一般不屬于共同財產。根據法律規定,婚前財產屬于個人財產,若在婚后將婚前財產贈與對方,除非明確表示是贈與雙方共同所有,否則應視為對受贈方個人的贈與。在這種情況下,該財產仍屬于受贈方的個人財產,而非夫妻共同財產。例如,一方在婚后將自己婚前購買的房產贈與對方,僅在贈與合同中明確表示該房產為雙方共同所有時,才屬于共同財產,否則仍為受贈方的個人財產。
婚后接受贈送的房產,一般視為夫妻共有財產。但如贈與協議明確指定歸一方所有,則屬例外。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范圍限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且經法律確認的財產,夫妻雙方共同擁有所有權,并享有同等處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