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繼承權順序排列規則是什么
法律規定,子女在繼承權利順序上平等,包括婚生、收養、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繼承開始后子女作為首位繼承人平均分配遺產,生活困難、盡主要贍養職責或長期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條件卻未履行義務的可能少分或不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二、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哪個優先?
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遺囑繼承是被繼承人按照自己的意愿,通過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于其死亡時發生效力的繼承方式。法定繼承則是在被繼承人未立遺囑或遺囑無效等情況下,依照法律規定的繼承人范圍、繼承順序和遺產分配原則進行的繼承。當被繼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遺囑時,應按照遺囑的內容執行,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有權繼承遺產,排斥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但遺囑需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否則可能被認定無效,此時仍適用法定繼承??傊z囑繼承體現了被繼承人的意志,優先于法定繼承。
三、子女遺產分配份額規定有哪些
子女在遺產分配中一般享有平等的份額,但存在一些特殊情況。若被繼承人有遺囑明確指定子女的分配份額,則按遺囑執行。若無遺囑,一般情況下子女平均分配遺產。但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總之,子女遺產分配份額需綜合考慮多種因素,以保障公平合理。
子女在法定繼承中的繼承權順序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在繼承開始后,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通常平均分配遺產。但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子女,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子女,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子女,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